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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楼台,烟雨倚重楼

发布时间:2017-09-25 17:57:41
   烟雨濛濛
 
  江南的雨,如烟如雾,给人的感觉不外乎细腻与柔软。朦朦胧胧之中,更有几分清新与淡雅,给她平添许多细致!江南的雨,虽没有北方雨的波澜和力度,可也不缺绵延——让人不禁想起小家碧玉。行在烟雨中,如梦如诗如画,又如歌般富有韵味,柳絮几点,最为享受的就是在初春时节,仰面、伸手、张嘴,去味那略带甘甜的江南雨了。
 
  江南的雨,如烟如雾,给人的感觉不外乎细腻与柔软。
 
  烟雨楼台,烟雨倚重楼晚间消息,事件落下帷幕,今年不同往年,今年的内容,引起了网友热烈反响。
 
  朦朦胧胧之中,更有几分清新与淡雅,给她平添许多细致!
 
  江南的雨,虽没有北方雨的波澜和力度,可也不缺绵延——让人不禁想起小家碧玉。行在烟雨中,如梦如诗如画,又如歌般富有韵味,柳絮几点,最为享受的就是在初春时节,仰面、伸手、张嘴,去味那略带甘甜的江南雨了。
 
  正是因为江南雨,柳絮亦发了芽,江南不凡,江南雨更是继承了她的滋润,飘飘洒洒,漫天纷飞,落在江南素以幽静著称的水面之上,西湖、抑或太湖,便微微泛起纹理,正如一壶闪烁的泪泉,深深地氤氲着过往人冰冷的心!
 
  与江南雨的邂逅,在晨曦中归来,又在黄昏时离去。
 
  离人怀恋江南,更大的原因是因为江南雨。纤细的江南雨,如少女般矜持,也如离愁般死寂。为离人在心房空留一道莫名的情愫,是以‘愁兼杨柳一丝丝,客舍江南暮雨时’。
 
  怀着迷离,独倚在楼台之上,在烟雨中缱绻一生,烟雨怎样,心境便是如此,渐欲迷茫,在江南雨中走出另一个世界,画上一个圆,将自己锁在看不清任何的雾霭中,如此凄,如此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不言而喻,也许当时的杜牧就因为想到这,才会如此惆怅的罢!
 
  千百年来,千百离人破碎的心,都寄在了她身上,于是,那江南便嘘嘘扰扰地留在了岁月的乔迁中,流尽了世纪的悲伤,却依然萦绕于指尖,抹不去,挥不散。恐怕也就只有那江南的烟雨才能如此诠释,直到岁月的尽头。
 
  如此,便更加深了江南雨的幽邃。
 
  江南的秋雨如影随行,她便将一切都归于萧疏,枯叶、死水、孤云。烟雨挥挥涟涟,若少了踪迹,只剩下流水上古桥,落叶修衣衫,远远地伫立于断桥之上,遥望着一片天地,让得灵魂都变得虚幻,缥缈!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即便如此,也不过是为了秋雨过后,是为了那生命而绽放的点点绚烂的飞蛾!
 
  若抬起,亦可放下,留到下一个柳絮纷飞,再沏一壶碧茶,拌上青石绿瓦,更少不了江南的烟雨陪我潇潇洒洒。
 
  烟雨濛濛
 
  书恒的离开,让依萍仿佛伫立在四周空寂无人的荒野中,忘了空间,也忘了时间,在这烟雨濛濛的穹苍里,她找不到已失落的自己……这是一段引人入胜、动人心弦、催人泪下、婉约缠绵的爱情故事。
 
  美丽坚强的依萍与母亲相依为命。为了报复父亲与后母对她们所做的种种,依萍抢走了后母给姐姐如萍的男朋友何书桓。在交往中,依萍被书桓的深情所感动,双双坠入情网。天意弄人,在偶然的机会中书桓知道了依萍的报复心理,两人产生了误会。为了报复依萍,书桓与如萍订婚。经过家庭的巨变,依萍与书桓冰释前嫌。然而如萍经受不了打击自杀身亡,书恒与依萍为此也面临分手的考验。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善良憨实的如萍用自杀来解决自己的困惑,却无意中让依萍和书桓感到内疚、自责,再也无法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最终被迫分离……
 
  《烟雨倚重楼》作者:苏寞(完)
 
  第一卷画心
 
  绛华是一只荻花精,因为巧合得到天地精华的异眼,因此毁了半边容貌。
 
  为了报答救她的人类,满心欢喜地服侍那个人。
 
  和凡人相处,不但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防止被人斩成几截,更要随着他们走南闯北。
 
  慢慢的,竟然觉得自己也像凡人,会有感情……
 
  第二卷君愿
 
  “每到初秋始发时分,如果一连几日下雨,整个南都会被笼在烟雨迷蒙之中,才会有烟雨倚重楼一说。这样的奇景,就是看一辈子也不会倦。”
 
  “凡人的一辈子不过百年。而妖的一辈子却绵长得多,用这样的一辈子去换凡人的,终究是不值得。”
 
  “我自然是想日日同在意的人共度清晨。”
 
  “留下来罢……”
 
  “我突然地,不想成仙了,”和煦熏风中,那株枯萎的桃花树岿然不动,“我想像凡人一样。我想,成为一个凡人。”
 
  第三卷天下
 
  “我们离开南都,从此天高地远,无所羁绊。”
 
  这天下好像一只蛋壳,我往左走几步,再往右踱几步,不过是从蛋壳的一头走到了另一头。
 
  吾妻,绛华。
 
  ps,余墨真的不是炮灰,而是男主角,虽然是第二顺位……
 
  一个不管是写起来还是读起来都会很快乐的文,虽然有些情节会比较惊悚。
 
  第一章
 
  绛华是荻花精,生在江边渡台,随着时令枯萎开花长叶。大约她是荻花的缘故,不像一般娇贵花种幽怨地算着花期,开完花又不愿变回光秃秃的丑陋模样,最后往往被天庭的仙君削去了百年修为,又做回一株无知无觉的花树。
 
  百年,对花精来说,不算太长。佛语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
 
  绛华心中的一年,不过是佛经中的一弹指。
 
  那日秋意日暖,她伸展身躯在江边晒太阳,身上淡紫的荻花开得正艳,远远看去,好似银白的一片雪。绛华来不及欣赏一下倒映在江中的自己的模样,突然一只脚踩在她头上,偏偏脚上一滑,顺便重重一踏,又顺脚碾了一碾。绛华痛得要命,连忙保护好自己的那些开得正好的荻花,从那人鞋底下挣扎起来,拼命想瞧清楚那只鞋子主人的面貌。
 
  “表哥,你踩着那株江荻了。”一道稚气清脆的声音顺着风飘来。
 
  绛华险些热泪盈眶,歪歪扭扭地探出头看着那位为她解围的恩人。那是一位穿着嫩粉衫子的小姑娘,白瓷一样的圆脸,脸相温柔,眼睛瞪得圆圆的,可爱娇小。绛华突然想,要是这小姑娘将自己折了拿在手里,她也很是愿意。
 
  绛华没有别的嗜好,就是喜欢美好的东西。当年身边那棵合欢过了花期还不愿让花枯萎,这番景象惊动了当地不少人,大家都说,定是有鬼魅作祟,导致花期无端延长。当时有位仙君路过,青衫飘飘,手执折扇,举手投足之间尽显清华。他废了合欢花精的百年修为,又指点一条成仙之路,细长凤眼中光华流转、十分醉人。
 
  绛华看得转不开眼。那位仙君也感觉到了,突然转头对她笑了一笑。绛华顿觉春风拂面,眼前万紫千红繁花似锦。
 
  那合欢花精从此不再歪曲花期时令,一心一意修习,想有朝一日登上天庭在那位仙君身边为伴。
 
  绛华很艳羡,想着哪一日自己也寻到结缘的人,可以长伴有缘人的身侧。
 
  眼前这个小姑娘可是就是那个有缘人?
 
  绛华正想着,顶上那只鞋终于挪开,一张黑黑胖胖的小脸占据了整个视线。
 
  那小黑胖子蹲下身,指着绛华对一旁的小姑娘道:“绯烟,你喜欢这株难看的荻花?”
 
  绛华大怒,哪里来的黑胖子,生得这般寒掺,竟敢说她难看?她仰头直视那小黑胖子,瞧那身板生得凸肚粗腰、敦实粗壮,像极了扁南瓜,不禁同情地叹了口气:这般难看的孩子,和他表妹站在一起,更显得寒酸,也不知长大后会怎么丑陋?
 
  小姑娘点点头,说:“这荻花很好看,淡紫色,远远看去像是白的,一点都不难看。”
 
  绛华满意地点头。还没得意太久,就觉得脖子被一把掐住,耳边听见那小黑胖子稚嫩的声音说:“既然你喜欢,我就拔下来送给你吧。”
 
  绛华颤抖着想,苍天待她,可不是那么残忍罢?她辛辛苦苦修行了百年,马上就可以化为人形,竟要在这节骨眼上被人连根拔了?
 
  小姑娘板着脸,气愤道:“谁让你拔了?我以后要是瞧哪里的花生得好看,你可不是都要拔下来?这样别人看不到好花,那些花也会觉得痛的!”
 
  绛华想,要是她立刻可以化成人形,一定冲上去和那美丽小姑娘结缘,殷勤陪伴她一辈子。
 
  那小黑胖子谄媚地赔笑道:“绯烟你别生气,我是开玩笑的。”站起身后又一脚踩在绛华头顶,身上肥肉一抖一抖地去赔不是。
 
  绛华远远看去,只见两家人在渡台依依惜别,小黑胖子和那美丽小姑娘站在大人身后。看模样,两家人衣饰颇为华美,大概都是官宦人家出身。最后那黑胖子跟着一位白须清癯的老头上了船,拼命地忍着泪扬起手摇晃。
 
  绛华又觉得有些同情:才十来岁就要离家远行,偏偏生得又不是一副惹人疼的模样,出门在外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她听见那小姑娘似懂非懂地吟了一句诗:“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绛华听过不少秋日送行的人吟诵过这句前人诗句,只是从未觉得那些离别相送有什么值得悲哀的。
 
  她不过是一只不成形的花精而已。
 
  绛华在渡口睡了几日,待醒来之时荻花已经凋谢。她微微伸展开身躯,让阳光暖暖映在身上。她开始对周遭的动静更为敏感,一阵风吹过,几声脚步声,依依送别的话语,总会轻易让她惊醒。
 
  她此刻抬起头,正看着一双人远远走来。那男子方巾儒衫,衣衫洗得有些发白了,但是看着不觉寒酸,反倒有些斯文的味道。那女子荆钗布裙,伸手挽着身边人的臂弯,一双眼笑得弯弯的,却有些水光潋滟。
 
  两人在渡台边停了下来,执手无言。
 
  绛华听见那个女子轻声道:“我等你。这一辈子,我就在这边的老屋等你回来。”
 
  那男子也柔声道:“我定会金榜题名,然后来找你,定不会辜负卿。”
 
  绛华觉得好笑。到底是凡人。穷书生偏生觉得自己一定能会试高中,凭着才学飞黄腾达,在家的贤妻也觉得夫君永远不会嫌弃她放着那些名门小姐不要还同她厮守。
 
  那书生登上船顺风顺水往都城去了。女子站在渡台上,一直站到那船和人都不见了影子。
 
  绛华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见这个女子坐在渡台边,做着女红。
 
  她知道她在等自己的心上人,可她却半点也感觉不到凡人会有的感情,大概因为她只是一只花精。
 
  打马渡前经过的行人总会远远问一句,这是谁家的女子,生得这般如花似玉。
 
  绛华看着那个正低头做女红的女子,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才是美人如玉呢。
 
  春花开了又落,秋风吹走夏月,冬雪纷乱曼舞。渡口那千丝万缕的柳,还是挽不住江水奔流。绛华有一日突然听她说话了。
 
  那女子向着江面,神色平淡:“江郎江郎,我爹娘终是等不及你明媒正娶我,便要将我嫁给邻村那董家为妾。我万万不会负你,今日苍天为证,我是被逼,并非要弃你而去。”言毕,突然一脚踏进水中,扑通一声溅起一阵水花。
 
  绛华着急地将枝条变长了伸到水下,费尽力气才将那女子捞上来,不小心折断了一截枝叶,还痛得要命。她想了很久,还是不明白那书生不回来了,她为何宁可溺死也不愿意嫁给别人。
 
  女子的家人最后找了过来,哭天抢地将她带回家。
 
  绛华有很久没有再见她。
 
  等在见到那女子的时候,绛华已经认不出她了。她的半边脸上是一片血痕,看着十分狰狞,另外半边依旧美如玉。她说,只有将容貌毁了,才能继续等那个姓江的书生。
 
  绛华只觉得自己在发抖,想把那个姓江的从人堆中挖出来,用枝条鞭笞一百遍一千遍,要他下辈子都抬不起头做人。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绛华之后的日子便是时时煎熬,看着那女子拿被毁得厉害的半张脸对着自己,心中将那姓江的书生鞭笞千百遍。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化为人形的日子已经近在咫尺。
 
  而那姓江的却突然坐着船回来了,依旧是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看着那女子站在渡台上眺望,几步走过来,一把将对方搂在怀里,怜惜得摸着对方被毁的半边脸轻声安慰。那女子喜极而泣。
 
  绛华看着看着,只觉得身子又在发抖,大概就是凡人所说的愤怒的感觉。她看见那书生揽着人走出老远,突然回头朝她看了一眼,眼中得意。她要是可以说话,早就痛骂过去:“你这条臭鱼精,竟敢干出这等歹事!”
 
  绛华躺倒在渡台边,只觉得身体内有什么正在爆裂开来,彻心彻骨的疼。她不再剩下别的意识,只是觉得痛,像是渗入到最深处,忍不住翻滚起来,突然扑通一声连根掉到水里。还好渡口没有别的人,不然一株江荻将自己连根拔起滚到水里的场景可太过于惊悚。
 
  绛华攀着石阶站起身,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她和那些凡人一样,有了薄薄的皮肤,覆盖着骨肉。她湿淋淋地攀上岸,一斜身便用法术弄来了衣服。她是只花精,可人间的规矩还是懂得的。
 
  江水倒映出一张有些妖异媚气的脸,下巴很尖,发丝青黛,和凡人很有些不同。绛华来不及变个模样,乘着风沿着鱼精的气息而去。
 
  慕绯烟走了,她便闲着没事做,转身去给厨房的张大娘打下手。张大娘有一手好厨艺,而且异常勇猛,抬进慕府的要有几个屠夫才能按住的背上生着倒刺的野猪,被她手舞菜刀,一招九龙取珠就此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传说张大娘在进慕府做事前,嫁了一个流氓,成天混迹勾栏赌场,婆婆管教不好儿子,气得服砒霜自绝,被张大娘硬生生用水和鸡蛋清灌了回来,然后两人抱头痛哭。后来那流氓欠债不还,被人砍死街头,张大娘出不起钱买棺材,正好碰见慕大人,得以觅到一条过活的出路。
 
  绛华一次问张大娘:“如果那人被灌了钩吻,你还能不能救得回来?”
 
  她也只是随口问问。天下至毒有三样,牵机、钩吻、鹤顶红,随便哪一样喝下去就可以直接办后事了。
 
  张大娘拍着胸脯,自豪地大声说:“只要是刚灌下去的,就是鹤顶红我也能让那人全吐出来。”
 
  绛华肃然起敬,没想到凡间有如此巾帼女英雄。
 
  她觉得作为女子,一定要向张大娘看齐,顶天立地才是正道,是以十分亲近,时不时去厨房帮忙。
 
  绛华还未走到厨房,迎面走来看门的黄伯。对方明显魂不守舍,脸上的皱纹似乎深了几分,低着头走过。绛华停住脚步,牵住黄伯的衣袖,问了一句:“黄伯,你怎么了?我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
 
  黄伯抬起头,老眼浑浊,浑浊中又夹着血丝:“绛华啊,我的大黄……它、它一早就不见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绛华知道那叫大黄的是一只猫,就和黄伯的儿子无疑,一身虎纹很是威风,喜欢和看门的大狗对峙,十分有气势。她立刻道:“黄伯,你别担心,我帮你去找它。”
 
  黄伯抖着身子,不停地道谢,就像暮风中垂老的老树。
 
  绛华转身去寻大黄。她走到墙边,向着周遭瞧了瞧,见暂时没有人经过,忙屈起手指,将灵识放出,去寻大黄的踪迹。大约是有了异眼的缘故,她一下子就看到那只虎纹大猫正站在树枝上,对着下面张牙舞爪。
 
  她收起灵识,转身往东墙走,那边的墙外有一棵老槐树,也些年岁了,再过几年就会有意识,然后再修行百年,就可以像她一样化为人形。
 
  她站在墙角,足尖微点,慢慢升到墙边,一脚踏稳,只见不远处的树上,大黄可怜兮兮地缩在树枝之间,瑟瑟发抖。它感觉有人过来,立刻弓起身子,冲着绛华凶狠叫唤几声。绛华低头看着墙下,正蹲着两只土狗,对着树上的猫虎视眈眈。
 
  她跳下墙,土狗立刻都盯着她,鼻子抽动,似乎闻到什么味道,狂吠起来。绛华眼中瞳孔微一收缩,向前一步,那两只土狗将身子后退了两步,夹着尾巴转身逃了。
 
  绛华抬头看着树上的大黄,微微笑道:“你快下来,黄伯可念着你了。”
 
  大黄仰头嗷呜了一声,大模大样地将头转向一边,尾巴一甩一甩,胡子微微颤动。
 
  绛华懒得陪一只猫磨时间,单足一点,轻飘飘站在树枝上,伸手去抱大黄。大黄突然皮毛炸起,伸爪向她抓来。绛华吓了一跳,只好收回手,只见那虎纹的毛团呼的一下从树上蹦达下来。
 
  偏巧不巧,正好有人从拐角走来。大黄亮出爪子,摆明了要在那人脸上踩一下,顺便给那人一记难忘的疤痕。
 
  绛华落在地上,正要用法术将大黄拉过来,还没来得及动手,只听到一声异常凄惨的嗷呜声,虎纹的一团滚到她脚边,连滚带爬地挪到她身后,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
 
  绛华看了过去,正好看清那人的脸。那人向着她微微一笑,犹如三月熏风和煦,清声道:“这只猫是姑娘的么,刚才在下一时失手,只怕伤到它了。”
 
  绛华觉得眼前的年轻男子眉目隐约眼熟,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也微笑以对:“这不是我的猫,我是替别人找的。”
 
  大黄怨恨地在她脚边打滚,滚得一身灰,歪着脑袋瞪她。
 
  绛华忍不住噗哧一笑,低下身拎着它的脖子提起。大黄痛苦地挣扎两下,随后一动不动地装死。
 
  那人看着也淡淡一笑,走过来托住大黄:“你抓它脖子的时候,还要用手在下面托着,这是家中老人教的。”
 
  绛华抬手将大黄抱在手臂上,由着它泄愤地抓着衣袖。
 
  那人又咦了一声,说道:“这只猫好生眼熟,很像我家里那只叫大黄的。”
 
  绛华抬眼看了他一眼,道:“巧了,它也叫大黄。”
 
  两人说话之间,已经绕到慕府的侧门,绛华转身道了句:“我到了。”就向侧门走去,那人也转身跟了过来,她不由奇怪地回头看了一眼。
 
  “真是巧了,我也住在慕府。只是从前从未见过你。”那人淡淡道。其实慕府下人差不多有百十人,他自然不会每一个都记住,可是绛华那样的就是他想不记着都难。
 
  绛华道:“我是刚来的,是小姐从江边将我救起然后带回来。”她将那日编的慌又说了一遍,这几日说多了,已经十分顺口。
 
  那人没吭声。
 
  绛华看见黄伯依旧眼带血丝地乱转乱找,扬声道:“黄伯,你看大黄回来了。”黄伯转过身,喜笑颜开,大声道:“大黄,我的儿!”
 
  大黄从绛华手臂上跳下,后腿一蹬,前腿直立窜向主人。黄伯抱住大黄的身子,转了一圈,激动地说:“你终于回来了,回来就好……”大黄抓了抓胡子,歪着头道:“喵。”黄伯更是动情,一把将猫搂紧了,眼泪鼻涕一把一把:“大黄,你以后别乱走,外面坏人多……”大黄垂死挣扎:“喵、喵呜……”
 
  黄伯一手搂定大黄,方才注意还有别人,老腿都软了:“秦、秦少爷!”
 
  绛华记得翠衣说过,府上还有一位秦拓少爷,是慕家远亲,应该就是眼前这位了。难怪会觉得眼熟,可不正是十年前在渡台踩着她的小黑胖子么?真是冤家路窄。
 
  秦拓笑了一笑,道:“黄伯,你莫要惊慌。我只是过来看看表妹而已。”
 
  黄伯定了定神,换了个恭敬的语气:“秦少爷,小姐一早去了裴相府上,您不如晚点再过来。”
 
  秦拓摇摇头:“我坐着等一会就好。”他衣袖一拂,转身走出几步,又停住了,回身看着绛华。黄伯连忙推了绛华一下,小声道:“快去给秦少爷带路。”
 
  绛华向秦拓走去,脑中那小黑胖子的脸和眼前人的一对照,不由打了个冷战:这前后就像是两个人。估计秦拓全身上下的肉一块块堆起来,还不如当年还是扁南瓜的时刻来得多,更不要说拿现在那长眉俊目的模样和过去对比了。
 
  绛华对于美好的事物总是喜欢的,于是对于过去的仇怨轻易释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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