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信息港新闻网友爆料:近日,在高唐柴府花园附近,每天都有几名妇女霸占公共停车场,肆无忌惮收取停车费,她们每辆车收5块钱,声称要一直收到元宵节。
网友问:这是你的地方啊?
女人答:就是我的,交警就在路口,你去找交警我都不怕,你找谁我都照样收费。
网友想问问他们凭啥收费?网友随后打聊城政府热线投诉这个事情,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声称将会说转告高唐政府,网友说过两天我会再去看看,如果还有乱收停车费,他会一级一级往上投诉。
高唐信息港网讯《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款对此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圈占城市公共场地;不得占用城市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收取费用。同时,根据第八十五条,违反该规定,占用城市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一百元,并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
其实不管上述停车场还是县医院门口乱收停车费的事情并不大,但却牵扯到街道、交警、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可见乱收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并不是因为缺乏管理部门,而是多个部门同时管理,条块分割,职能重叠,反而出现了真空地带。
有专家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事情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以追求“无过失”为上限,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现象并不鲜见。“‘都该管’最后成了‘都不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