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信息港今日新闻日前,高唐县食药局对全县34家入围“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开展复评工作,本着“能进能出、严进宽出”的原则,我县首批21家食品流通单位通过复评。
自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创建活动以来,高唐县食药局积极组织各食品流通单位参加“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同时坚持以示范单位、示范店等示范点为中心,辐射引领带动周边食品流通单位自主提升,努力创造安全放心、公众满意的消费环境,推动全县“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业单位证照有效、大中型商超食品准入规范、食品批发业单位索证索票规范得到有效提升,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带动和促进全县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该局副局长李恩洲介绍说,此次对入围“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开展复评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考试和现场复评的方式进行,对通过复评的21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 县食药局将授予省食安办统一制作的“‘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品牌标识,同时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审查不达标,未通过复评的单位一律取消资格,并撤销称号。
高唐信息港新闻下一步,县食药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评审工作,将对通过评审的单位报市局备案,同时加强对“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的跟踪管理,并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教育培训、监督抽检等形式,引导其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