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信息港编辑中心获悉2018年3月,高唐县司法局琉璃寺司法所被聊城市司法局命名为全市首批“市级明星司法所”称号;2018年5月,高唐县琉璃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琉璃寺司法所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琉璃寺司法所先后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首批规范化司法所”,被聊城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司法所所长曹国强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高唐信息港编辑部获悉琉璃寺司法所办公面积达300余平米,设有普法广播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顾问工作室、镇调解中心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纪律》、《司法所工作流程》等十项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并制定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十项行政效能制度,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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