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高唐交警大队决定自11月10日起,对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官道街与金城路路口东西方向增设右转车道,右转车辆须在右转专用车道内行驶;
2、官道街与金城路路口南北方向增设左转待转车道,左转车辆可在原左转车道行驶,但进入借对向车道增设的左转待转车道的,必须依照“借道左转专用灯”信号进入左转待转车道,并依照前方信号灯行驶;
3、官道街与鼓楼路路口北口增设右转车道,右转车辆须在右转专用车道内行驶;
4、官道街与鼓楼路路口南口增设左转待转车道,左转车辆可在原左转车道行驶,但进入借对向车道增设的左转待转车道的,必须依照“借道左转专用灯”信号进入左转待转车道,并依照前方信号灯行驶;
高唐信息港讯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经上述城市道路的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交通信号灯与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