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地热井采暖小区改造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告》,收费标准为居民自行承担20元/平方米,按每年10元/平方米收取,两年付清,二次管网改造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加入市政供暖,业主们都非常支持,但是配套费,他们认为理应由开放商来交,现在却被转嫁到业主身上。
这部分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缴纳呢?小编上网查询了相关资料,关于热源及管网配套费,《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接入集中供暖需缴纳的供热管网建设费是开发商应缴纳的综合配套费中的一项,购房之初,市政供暖管网不能到达,开发商便暂缓缴纳。现在小区要接入市政供热,他们应补缴。
高唐信息港讯息希望政府部门积极协调,让开发商担当起相应的责任,给业主们把供暖问题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