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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这个村的村民交了水费,却还是因欠费全村停水,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9-01-17 15:36:22
核心提示:  高唐信息港速递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大杨村的村民们因为全村停水没有了水喝,而停水的原因却很蹊跷。  据大杨村村民称,现在

  高唐信息港速递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大杨村的村民们因为全村停水没有了水喝,而停水的原因却很蹊跷。

  据大杨村村民称,现在已经停水两天了,村里的人一直在按时交水费,但是现在却停水了,村民们在联系平时负责维修自来水管道的人时,得知停水的原因是村里的书记没有缴纳水费,目前村里已经拖欠了一年半的水费一万一千元。

  村民们把水费交给了书记,书记却没有及时上交给负责自来水的单位导致了现在的停水,村民们很纳闷:我们交的水费钱去哪里了呢?

  与此同时,在村里停水后,村边一处地点开始挖掘施工。据称是书记打算把村里的自来水管道接到供农村灌溉的地下井上,让村民们以后喝灌溉农田用的水。村民很纳闷:改管道把自来水换成“灌溉水”水既没有在村里公布也没有和村民商量,而且水是否能达到饮用标准大家也都不清楚,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这水能喝吗?

  放着现成的自来水不让大家喝,却改管道让大家喝灌溉用水。村民告诉聊城365:以后会不会书记自己交点电钱,然后把水按方收费卖给村民,把村里的“自来水”垄断起来自己挣钱?

  根据聊城365查询,擅自修改供水管道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内容根据粉丝爆料整理,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

  高唐信息港消息大家的日常生活谁也离不开水,停水给村民们带来的不便可想而知。在此聊城365期盼高唐的供水管理、纪委监委等部门能够对此事介入调查,尽快恢复村民们的供水;查清村民们的水费去了哪里,是不是被某些人截留、私吞;查清改管道一事是否合法合规,如果涉嫌违法违规希望能够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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