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名民工从高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手中,领回被拖欠的19万元薪资。
案情回顾
1月15日,高唐县公安局接到县劳动监察大队移交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线索,个体承包户金某某拖欠高唐县29名职工2018年1至5月期间工资19万元,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高唐县公安局责成治安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承包高唐某公司两个车间后,因经营不善、资金断链,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致使职工工资无法兑现,其本人杳无音信。
办案民警一方面加大侦查力度,追踪犯罪嫌疑人动向,争取将其抓获。另一方面,通过其亲属做工作,争取其投案自首。民警对其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金某某能认清犯罪行为,积极退还工人工资,并向其说明拒不支付工资款所要承担的后果。
最终,在政策的震慑和感召下,3月11日,金某某到高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民警最终将19万元工资款全部追回。3月14日上午,29名农民工苦等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高唐信息港详细讯息“这钱之前已经不抱啥希望了,真没想到能这么快追回来,为这个事刘警官没少操心,真是太感谢了。”民工吴仁国领到自己的8000元欠薪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