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内严禁一切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行为;凡是在城区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烧烤、砂锅、麻辣烫等夜市摊点,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城区各单位、各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限期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违规经营行为;对金城广场夜市予以取缔,任何商户不得在广场、街道两侧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占道经营。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县城主城区街道两侧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商户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取缔并依规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唐信息港获悉广大市民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可通过3951617、3952319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