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信息港资讯部获悉近日,高唐一男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及“高唐某总协会”群内发送小视频并配有语音辱骂交警被拘留。
记者了解到,5月17日,刘某(男,21岁,高唐县梁村镇人)在高唐县时风路与南湖路路口南300米路东发现其违停轿车(鲁P26***)被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在微信朋友圈及“高唐某总协会”群内发送小视频并配有语音辱骂交警。随后,刘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高唐信息港讯通过当事人陈述、手机微信截屏、违法停车告知单等证据证实,刘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5月22日,高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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