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高唐信息港(http://www.gtxxg.cn/)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唐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高唐县实行精准引入,强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

发布时间:2019-07-12 16:13:25
核心提示:  高唐信息港为您提供消息今年以来,高唐县在双招双引工作上实行精准引入,强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2019年6月底出台《关于全面促
   高唐信息港为您提供消息今年以来,高唐县在双招双引工作上实行精准引入,强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2019年6月底出台《关于全面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招才引智、创新创业在省市政策规定奖励扶持的基础上再予以配套奖励,足见高唐县对人才求贤若渴,对创新创业强力推进。
  
  政策红利激活人才红利
  
  高唐县鼓励引进职业经理人,在引进职业经理人后,企业主体税收增幅连续3年超过30%的,从第4个税收年度起,连续3年按前3年每年县级财力新增部分10%比例、最高100万元的标准,对职业经理人予以“管理贡献”奖励。
  
  在支持引进高端人才上,高唐县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市财政每月给予20000元的生活补贴和3000元的租房补贴;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贴标准予以等额补贴。对其在高唐承担的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9〕1号)最高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市财政每月给予5000-10000元的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租房补贴,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贴标准予以等额补贴。对其在我县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市评审认定后给予20-1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助;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贴标准予以等额资助。
  
  在鼓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上,高唐县对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认定后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贴标准予以等额补贴,并优先推荐其参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在支持申报高端人才工程上,高唐县对入选“两院”院士“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给予个人、申报企业(或项目)各100万元奖励,给予主要引荐中介(人)一次性补助10万元;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个人、申报企业(或项目)各80万元奖励,给予主要引荐中介(人)一次性补助8万元;入选“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个人、申报企业30-50万元奖励,给予主要引荐中介(人)一次性补助3-5万元。上述各项资金连续4年每年按3:3:2:2比例逐年发放。
  
  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招才引智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在省、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高唐县财政按市财政奖励额度再予以配套奖励。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单位,在市财政给予上年省拨经费3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按市财政奖励额度再予以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在市财政给予省财政奖励同等额度配套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与市财政同等额度配套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纳入全市遴选的重大新产品研发项目,市财政给予50万—2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
  
  高唐县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对当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家、15万元/家、10万元/家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市财政给予最高5万元/家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对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3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对获得“聊城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
  
  在扶持创新平台建设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高唐县财政再分别按市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平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市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奖励标准等额度配套奖励。
  
  在鼓励技术成果产业化上,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市财政给予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最高100万元的成果产业化经费补助;在此基础上,高唐县财政再按市补助经费资金数额配套补助。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关系,获得市产学研合作引导基金补助支持的项目,在市财政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合同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与市财政同等额度配套补助。对企业承接部队军用技术转移并实现项目产业化的,市财政给予转移军用技术合同金额1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助经费资金数额配套补助。对促成不低于5项科技成果在县内转化,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转化服务机构,市财政给予合同成交额的1.5%、最高50万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助资金数额配套补助。对获得省级财政奖补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市财政给予同等额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助或奖励资金数额配套补助或奖励。
  
  在鼓励双创孵化平台上,对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市财政择优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高唐县财政再按市补助资金数额配套补助。对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市财政择优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助资金数额配套补助。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每培育1个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高唐县鼓励校企共建共享,企业与知名院校合作共建实验室、设立研发分部的,在市财政对企业的研发场地租赁、人才引进培养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市补助标准予以等额补助。
  
  高唐信息港相关报道对新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等额配套奖励。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对其组织实施单位,在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高唐县县再予以等额配套奖励。另外,高唐县鼓励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凡是获得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市财政给予同等资金奖励;与此同时,高唐县财政再按市奖励资金数额配套奖励。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高唐县实行精准引入,强力打造人才聚集“洼地”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