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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大街上散步被撞2人致死多人受伤!

发布时间:2022-01-11 09:16:43
核心提示:  2022年01月04日18时50分许,赵某某无证驾驶丽驰牌电动四轮车沿三十里铺镇车庄村至省道S520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阚排村以南处
   2022年01月04日18时50分许,赵某某无证驾驶丽驰牌电动四轮车沿三十里铺镇车庄村至省道S520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阚排村以南处,因未注意观察,与前方步行的薛某、孙某、郑某相撞,造成薛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郑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事故中的死者薛某(女,51岁),是晚饭后与邻村两位村民朋友出来散步。
  
  但是她们忽略了在乡村道路上没有路灯,照明条件很差,而且没有分隔人行道。
  
  也忽略了农村道路常见的农用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灯光亮度大多不达标、制动能力差且此类车辆驾驶员多数没有经过专业驾驶技能培训。
  
  更忽略了村里交通安全大喇叭天天播放不要上公路散步的安全提示。
  
  再加之三人身着深色衣服在黑夜中并不显眼,悲惨的事故就这样发生了。2022年1月2日19时35分许,姚某驾驶电动二轮在人和办事处张庄村北侧张卢路(乡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碰撞顺行行人李某,造成李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死者李某(男,64岁)也是晚饭后与两位同村村民在村外公路散步,该路段也是没有路灯、三人身着深色衣服、肇事车辆灯光不够亮,该村也天天在播放不要公路散步的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近几年来,在高唐县辖区内,因在黎明或夜晚时段上公路散步引发的死亡事故近二十起。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公路散步死亡事故里有约80%发生在乡村道路,20%发生在城区道路。死者里面,60岁以上约占78%。
  
  很明显,在散步引发的死亡事故里,受害者以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居多。
  
  散步本来是锻炼身体、放松身心的好事,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散步时遭遇了事故呢?
  
  我们根据这些事故的事发原因来分析:第一:无路灯,清晨和夜晚的照明条件差,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视线不良,有时候可能无法及时发现路上的行人,第二:农村道路常见的农用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灯光亮度大多不达标、制动能力差且此类车辆驾驶员多数没有经过专业驾驶技能培训。
  
  第三:行人多数穿着颜色比较暗的衣服第四:道路较窄、未划分行人专用道,且很多行人没有养成靠道路最右侧行走的习惯。对于【城市道路】来说,虽然路比较宽,也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但很多行人不在步行道和人行横道上走,反而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这些车辆去争道抢行。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由于年龄大了,眼睛、耳朵可能会不灵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的身体反应比较迟钝,无法快速正确的躲避危险和保护自己身体的重要部位,比如说头部。综合以上这些原因,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散步的时候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还很容易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了。
  
  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交通警察的神圣职责,所以,针对散步导致的死亡事故频发的情况,我们要向大家强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尽量不要在清晨和夜间时段到公路上行走,也不要在马路上散步。
  
  第二:在城市道路行走时,要走步行道和人行横道。
  
  第三: 如果真的有需要在清晨和夜间步行出门,我们建议,尽量穿着颜色鲜艳一点的衣服,最好给自己买一件反光衣。有句话叫,被看见,才安全,这种反光衣能够帮助行人在光照条件不好的时候更容易被车辆驾驶员发现并且躲避开。
  
  第四:我们想向农村的老年人提个建议,不要去公路上散步了,为了锻炼身体冒着生命危险去到马路上散步,得不偿失。如果想锻炼身体,可以买根跳绳或者踢毽子、打羽毛球、跳广场舞都既能起到锻炼身体的作用又能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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