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16日12时02分许, 杜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高唐县华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时风汽车厂北门口处,与由南向北行驶出门口左转弯的陈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陈某某左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膝关节脱位、右锁骨骨折、左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形成、头皮下血肿等严重伤情,因伤者受伤较重且肇事车辆无保险,高唐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积极为伤者家属讲解救助基金垫付政策及申请流程并指导其家属快速申请救助基金,依据救助流程在最短时间内将10万余元垫付款拨付到位,为伤者后续的治疗送去了保障,因治疗及时,目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接受进一步治疗。关键时刻的救助基金,为伤者的治疗提供了积极保障,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民警介绍,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16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168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垫付。
救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16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