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高唐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2年4月27日,高唐县公安局通过工作发现,高唐县某汽修厂负责人董某某,在明知辽宁籍两名来高人员未向社区报备、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况下,仍然违反防疫规定,接待、宴请并办理相关业务,致使高唐县发生输入性疫情,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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