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信息港详实报道6月5日,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高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军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高唐县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擅自将所在单位公款20万元挪归个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利8000余元。案发前,挪用公款已全部归还,案发后,涉案款8003.73元全部退交。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刘某某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并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高唐信息港编辑报道高唐县纪委、监察委12名工作人员全程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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