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世界环境日,高唐县人民法院联合高唐县国有旧城林场、高唐县司法局开展环保公益活动。高唐法院、旧城林场、司法局有关同志及社区矫正人员50余人参加活动。高唐县人民法院、高唐县司法局在清平林场设立高唐县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林业)、高唐县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基地集环境污染案件区域修复、生态保护联合宣传、环境资源审判研究、生态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功能于一体。基地的建立是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司法元素向生态文明建设更深层次地融入。此次环保活动组织所有人员在基地捡拾垃圾。社区矫正人员参加该活动,提高了矫正人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也让他们为实现环境整洁优美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自信心,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谐和治安稳定做了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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